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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 试 须 知
来源:蚌埠求是心理咨询中心  发布:2012-05-18  浏览:1349
     
 
1、考生按《准考证》指定地点、时间、考场赴考。
2、考生于考前十五分钟,凭本人《准考证》和《居民身份证》(或军官证、士兵证、护照、机动车驾驶证)进入考场,听从监考人员的管理,按照准考证号码对号入座。
3、迟到二十分钟不得入场,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。
4、考生不得将与考试相关的书籍资料以及通讯工具带入场内,违者取消考试资格。
5、考试时保持考场安静,不得询问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,考生考试时交头接耳、偷看他人试卷,夹带、查阅书籍、复习资料等,一经发现视为作弊,所考科目成绩按零分处理。
6、考生自备2B铅笔、橡皮由于填涂答题卡,考生用答题卡答题时要防止误涂、漏涂,并保证答题卡整洁、不损坏,填卡完毕,要仔细检查,试卷和答题卡上不得作与考试答题无关的标记。
7、草稿纸统一发放,自备草稿纸不得带入考场,草稿纸答题无效。
8、考试结束,考生应将试卷或答题卡,草稿纸反放在桌上,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取,考生不得带出场外。
9、全国统考成绩于考后三十通过16880000电话查询,四十日后通过安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(www.ahosta.gov.cn)查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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